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第3施工标段(K14+290-K17+440)招标已于2017年12月26-27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  编:310000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7 
邮  编: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0571-87813859 
邮  编:310009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005号 
电  话:0573-83683563 
邮  编:314100 
招标人: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谈公南路280号 
电  话:0573-84222552 
邮  编:314100 
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评标结果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 
            经理 
             | 
            
             综合得分 
             | 
         
        
            | 
             第3施工标段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兴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501046 
             | 
            
             董敬凤 
             | 
            
             99.60 
             | 
         
    
 
 
  
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第3施工标段 
             | 
            
             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 
             | 
            
             投标人须知3.2.7 
             | 
            
             已电话联系,超时未确认。 
             | 
         
        
            | 
             第3施工标段 
             | 
            
             杭州先高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 
             | 
            
             投标人须知3.2.7 
             | 
            
             已确认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 
             标段名称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第3施工标段 
             | 
            
             浙江兴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余杭叶根码头改建工程 
             | 
            
             杭州余杭叶根码头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5年12月3日;四级内河航道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 
             第3施工标段 
             | 
            
             湖州立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南浔区Y074老三济桥改造工程 
             | 
            
             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7年5月17日;主桥上部结构跨径80.24m的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 
             第3施工标段 
             | 
            
             董敬凤(项目负责人) 
             | 
            
             诸暨市2015年航道例行养护工程 
             | 
            
             诸暨市港航管理局 
             | 
            
             四级、五级的内河航道 
             | 
            
             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第3施工标段(K14+290-K17+440) 
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6-27日 
 
    
        
            | 
             招标人名称: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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