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2018年-2020年)机电维保工程施工招标已于2017年12月29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12月29日至1月2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145724、85134656
招标人: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毓秀桥422号
邮政编码:312050
联系人:骆工
电 话:0575-85749259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2018年-2020年)机电维保工程施工
开、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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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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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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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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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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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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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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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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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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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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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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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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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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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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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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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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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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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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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路桥建设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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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提供的设备不满足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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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4)、(7)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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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标人电话函询并经投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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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2018年-2020年)机电维保工程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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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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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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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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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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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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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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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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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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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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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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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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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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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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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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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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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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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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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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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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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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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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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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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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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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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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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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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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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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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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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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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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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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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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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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