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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三联三化推进社区矫正联网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9来源:省司法厅字号:[ ]

  温州市司法局围绕全国首批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试点工作要求,主动联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建设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开发联网系统,实现案件从调查、判决(裁定)到监管的的整体联动,初步建成无缝化社区矫正信息共享、传递机制。
  一是联合法院,优化衔接。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双方任务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于6月底前各自落实经费保障,在各自开发原先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由双方共同委托网络技术公司承建两个系统的联网衔接,至9月,双方基本完成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11月底完成联网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12月12日,双方联合举行法院与司法局社区矫正联网系统上线运行仪式,共同签署备忘录,在温州市市县两级法院、司法局正式启用联网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是联系职能,深化应用。应用于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法院通过联网系统委托司法局调查评估案件对居住社区的影响,将调查评估委托函、起诉书、自诉状等材料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推送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司法局完成审前调查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意见书等调查材料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推送至法院审判业务平台系统;应用于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法院应当在裁判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网系统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推送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应用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对于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局通过联网系统将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书及调查询问笔录、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等证明材料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推送至法院审判业务平台系统,法院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定或者决定,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推送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
  三是联通数据,固化成效。提高管控成效,防止脱漏管,通过信息共享,司法局获得信息数据时效性强、准确性高,有效弥补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管控社区服刑人员的成效,最大程度地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提高司法效率,防止错判误判,司法行政系统通过联网系统提供给法院的两类人员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有利于法院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减少重复劳动,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建立法院与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后,双方制作的相关法律文书,通过联网系统直接推送,省却送达和输入,大大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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