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县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28365net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87631177 
监督部门: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59号 
邮  编:323900 
电  话:0578-6823708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施工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县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                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7日 
 
    
        
            | 
             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 
             第LH 
            标段 
             |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上饶市广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2036131.00 
             | 
            
             吴晓霞 
             | 
            
             99.98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上饶市广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公路大理-丽江联络线绿化工程 
             | 
            
             云南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2012年8月30日; 
            合同价11681530元; 
            公路绿化 
             |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交工证书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标段 
             | 
            
             单位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依据 
             | 
         
        
            | 
             第LH 
            标段 
             | 
            
             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合同价800万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 
             | 
         
        
            | 
             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鹿景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县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 
             招标人名称: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李伟旦                                 审核人:周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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