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培养第二批农业技术带头人的通知》(浙农人发〔2017〕2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议、厅研究确定,陈叶平等38位同志为省第一批农业技术带头继续培养人选;秦叶波等62位同志为省第二批农业技术带头培养人选。现予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2.要求:在公示期限内,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签署联系电话和地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3.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驻厅纪检组,0571-86757802;
厅人事处,0571-86757650、86757657(传真)。电子邮件:846379526@qq.com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 1.省第一批农业技术带头继续培养人选名单.pdf
2.省第二批农业技术带头培养人选名单 .pdf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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