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5000吨级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17年12月20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地  址: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 
电  话:0580-2661733 
邮  编:316021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四楼 
电  话:0580-2281190 
邮政编码:316021 
招标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评标结果 
  
 
    
        
            | 
             合同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 
            (万元)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 
            
             综合得分 
             |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2.8700 
             | 
            
             合格 
             | 
            
             25个月 
             | 
            
             张洪斌 
             | 
            
             JSZ1203768 
             | 
            
             95.61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推荐中标候选人: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自2012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新建20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审结果 
             | 
         
        
            |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舟山惠群远洋渔业码头工程(2#泊位) 
             | 
            
             舟山惠群远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新建10000吨级泊位一个,2座栈桥组成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P20-27 
             | 
            
             通过评审 
             | 
         
        
            |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普陀区朱家尖车客渡码头工程 
             | 
            
             舟山市普陀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2014年1月,新建2000吨级滚装泊位1个,1000GT车渡泊位1个、500GT客运泊位1个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P28-35 
             | 
            
             通过评审 
             | 
         
        
            |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六横电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套码头工程 
             | 
            
             舟山市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新建2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栈桥1座,系缆墩1个及相关配套工程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P36-42 
             | 
            
             通过评审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5000吨级通用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无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无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无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无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无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无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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